住宿式长照机构补助提高到12万元 7月1日起接受申请
为缓解中、重度失能者接受机构式服务之家庭经济负荷,卫福部自112年起调增「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补助方案」,补助额度由最高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并取消排富规定。
卫福部表示,凡于112年度入住下列7项机构:且经评估符合长照需要等级第4级以上之住民,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助12万元,预计自7月1日起受理申请。
卫福部表示,自108年起,卫福部即针对住宿式服务机构使用者提供专案补助,至110年累计已补助12万3,503人次;除了前述专案补助外,政府针对经济弱势者,如年满65岁以上或领有身心障碍证明且符合相关规定,可择优申请身障住宿照顾费用补助或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机构公费安置补助。截至110年止,住宿式服务机构住民有9成以上皆获得政府相关补助。
卫福部表示,凡入住前面提到的7类机构,且经地方政府照管中心进行长照需要评估,符合长照需要等级第4级以上之住民,或具身心障碍证明中度以上,当年度累计住满180天者,将会以年度一次性补助12万元,如当年度累计未达180天者,就住满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给予补助总金额1/12(即1万元)。
另为保障既有住民之权益,既有住民如于111年12月31日(含)前已入住机构,未经长照需要等级评估或经评估未达长照需要等级第4级以上,且累计住满180天者,当年度仍予6万元补助,如当年度累计未达180天者,就住满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给予补助总金额1/12(即5,000元)。
更多NOW健康报导▸「中耳积水」是耳朵进水所引起? 真正原因与这个无关▸【全台护心大串联】心绞痛、高血压、高血脂讲座报名
就❤NOW健康:社群 │ 影音 │ 官网 │ 医级邦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HJ,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hcdhs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