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意见多 经部最迟7月定案
经济部今天(19日)举行第三场「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公听会,次长王美花指出,本场公听会结束后,将于中南部再召开3场公听会,同时也会邀其他部会协商,预计6、7月可以决定修法草案的最后版本。不过,她也坦言,公司法排入立法院临时会处理的机会并不大。
经济部力推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不过,各界对修法仍有许多意见。在19日第三场修法公听会上,包括是否要鬆绑一人公司须符合「三董一监」限制、股票服务代理是否须提股东名册等条文,正反双方各有说法。
经济部次长王美花会中受访表示,因目前草案中,部分条文拟具的甲、乙案,有的甚至有3个备选方案,经济部规划在本场公听会后,在新竹、台中、高雄等地再召开公听会搜集意见;同时,也会邀集金管会、法务部等单位展开跨部会协商,确定最终方案。她说:『(原音)我们其实是平行在作业。我们会(有)一个「清洁版本」,整个结束之后(会有)一个清洁的版本。(记者:这个版本你说什么时候会出来?7月吗?)我们尽量赶,现在才5月下旬对不对,我们跨部会沟通,6、7月看看清洁的版本可不可以final(定案)这样子。』
至于经济部先前採纳民间学者意见,有意对大型公开发行公司逐步引进「公司秘书」制度,会中也有建议,可直接在证交法中规定即可,不需在公司法条文中明定。王美花表示,这是新的意见,经济部在跨部会协商时,也将与金管会讨论此事。
对于修正草案是否来得及在立法院临时会排入审查,王美花指出,立法院虽初步规划将开3次临时会,不过,前瞻基础建设条例草案、年金改革等重大法案需要处理,认为公司法修正草案排入临时会审查的机会并不高。不过她也表示,经济部仍会尽力去做,希望如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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