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油品案 智财法院27日宣判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2017年4月26日电)前味全公司董事长魏应充因「味全油品案」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去年3月依诈欺取财等罪,判处魏有期徒刑4年;案经上诉,智慧财产法院将于明天下午2时30分宣判。
此外,同案被告、顶新前总经理常梅峰被判处3年10月徒刑;味全前总经理张教华无罪,味全公司判罚金新台币1550万元,全案可上诉。
这起案件源于味全公司被控从民国96年起为降低成本,委由代工的顶新製油向大统长基公司买进掺铜叶绿素的油品,搀伪入味全油品对外贩卖;又在大统案爆发后,用不实检验报告掩饰。台北地检署依诈欺取财等罪起诉魏应充、张教华、常梅峰等13人。
台北地院审理期间,检方控诉味全贩卖掺伪油品,是无良厂商钻法律漏洞赚不义之财。魏应充坚称,从未指示买便宜劣质油,痛斥检方草率起诉、汙衊人格,而且味全有超过一甲子历史,油品经检验都合格。
不过,北院在去年3月25日审结,判魏应充有期徒刑4年;全案上诉到二审智财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全案订于明天下午2时30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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